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一座围城,不断有人离开,不断有人慕名而来。现实中,围城林立。

那年,慕名而来。这是一份“体面”的职业,包裹在人们对检察官职业的想象里。因为敬畏司法权,乃至公权力,这种想象还在不断催化。偶尔自矜,围城入之不易,需淌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护城河,从人潮中突围。而入得围城,便与外界区隔,冷暖自知。

这年,离开围城,或怀感恩,或有怨气。感恩检察院收容稚嫩年华,教我成长。但也怨,为低薪或职级晋升,也可能觉得所学有限。离职人群中,有不少年轻人。这些年轻的检察官,默默“各显神通”,跃往更高层,或跳出体制藩篱。尚驻留原地的,难免受躁动环境影响,显露无措,滋生颓唐。

对司法改革与离职现象的关联,不甚了了。或许,两年来司改风声鹤唳,只是让本就心思活络的人,更早萌生去意,以规避不可预知的风险,为有限生命谋求更好的平台。过去十年成长起来的检察官,恰好到了有条件离开的时候,当下去处也比以往更多。在舆论场里,这些人离开,便被渲染成离职潮,自然而然与司改联系起来。确实,面对傲慢的改革,模糊的时间表,听候摆布的检察人员,难以明确规划职业生涯,安排当下与未来一段时间的生活。行业内,流传着各种煞有介事的道听途说。

在混乱的情境里,年轻的检察官恐难心平气和。面对无法把握的未来,现实撕裂了理想。有人选择离开,或随遇而安。就像过去大凉山里的彝族人一样,在不好的环境里,做与不做差别不大,“懒惰”是最“合理”的选择,至少穷开心。

不过,对检察工作来说,消极与怠惰,既耽误自己,也可能无意间戕害当事人。既然风险无法预估,周遭不受掌控,只能把握好自己。问题是,如何把握?这关乎对检察职业的再认识。

有人说,受限于检察职业单一面向(刑事司法),以及大陆堪忧的刑事辩护环境,检察官比之法官,离职后就业面窄。多年刑事司法实践,民商事知识逐渐遗忘,经验也无从累积。赤裸裸投入职业法律市场,难免露怯。

我不同意这类成见。

除去薪资,以及作为“刀刃”的地位,对年轻人而言,这是一份难得的好职业——实践所学,观察人性,锻炼思维与写作。

以职务犯罪侦查为例。检察官由微不可察的线索开始,密织一幅合乎法律标准的图景。由0到1的过程,独具匠心。以证据标准为尺度,收集案件材料,衡量证据效力和证明力,构筑坚实的证明体系;熟稔犯罪构成要件,直面不同情形下主体、行为的争议问题;对陌生领域怀有好奇,愿意探求运行机理,以夯实案件基础,发现新线索……他/她也是善良的,可以锁住心中的魔鬼,仅以法律为判断基准,无关偏见与政治。这些过程中,检察官展现的思维、能力与德性,常令人侧目。

成为合格的检察官,并不容易。来自本系统、法院、媒体等多方检视,形成无时不在的外部压力,也正因为压力,逼迫检察官成长。当然,一如法官、律师行业,优秀者总是少数,许多人深陷简易繁琐的案件,味同嚼蜡,疲惫胜过满足;有些人以官场恶习处之,蝇营狗苟;或者志不在此,于别处摇曳生姿。而优秀的人,一般情形下,可以有更多选择。我们都在努力成为优秀的人。

检察官的经历,不止于此。诉讼程序是独特的空间,有别于日常,这里以法律之名行事。区隔泥沼社会,简化繁文缛节,淡化身份象征,“人”一下子纯粹了。人们进入此地,仿佛进入一座设定了苛刻条件,甚至极端情形的实验室。这里,我更接近“我”,你变得更像“你”。诉讼程序里,以讯问/询问室最是集成这些空间要素。检察官是这个实验的局中人,也可以成为观察者,认识人性,理解人性。以此不断自省,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般情形下,检察官对政治干预抱持警惕,时而逢迎,私下仍以合乎法律的方式行事。案件的多元面向,需要与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打交道,这些人常能在检察官面前,吐露真实的业态与自我。深入其间,直面晦暗,经历多了,心态变的平和。他们比许多人,更知道光鲜背后的阴影,不受鼓动,也不过度怜悯。这份职业,提供了培育批判思维的土壤。

想的明白,才能写的清楚。职业训练还表现在写作上。制作讯问/询问笔录,要求在有限的时间里,清楚、简洁地记录供述或证言,并保持中立,克服先入为主的认知定势。这些要素,正契合好的中文写作的基本准则。日常的工作记录,诉讼要求的各类报告,也可以实现这样的训练。至于写作为什么重要,则是另一个话题。

以上描述,只是我感受到的,且适合我的职业面貌。成为怎样的检察官,每个人想法不同。大可依循深思熟虑后的路径行走。长路漫漫,左顾右盼并不明智。期间,需要不断调整心态,因应新状况。生活本就纷扰不断,我一直怀疑,那些自称坦然的人们,要么真有那份境界,要么已经对生命麻木了,我想更可能是后者。

职业经历,也是一种教育。检察职业,无疑是待开采的富矿。周保松说,“教育的本质,其实是要将人由一种状态,带到另一种状态,另一种更理想更完美的状态。”

祝我们,走向更理想更完美的状态。

 

#我也只是局中人,坐井观天。写下上述文字时,担忧给别人带来指手画脚、自命不凡的感觉——我绝无此意。或许,还会招致“你还年轻/你太稚嫩”的评价——这倒无关紧要。欢迎留言,写下你的看法。#

 
话题:



0

推荐

杨林毅

杨林毅

18篇文章 5年前更新

法律人,刑事法律、监察法制研究者。联系方式:yanglinyi0906@gmail.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