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觥筹交错的喧嚣已然与我无关,灵魂脱离躯体漫步于时间的长河。

是啊,又是一年会考时,记得三年前的送别,也是此情此景,只是除了景顾吉知县,已换了一班人马。三年前,独自乘舟溯流而至京城,原以为定然高中杏榜,不想却名落孙山。不得不拖着颓意的身躯黯然还乡,继续充当幕友之职,继续等待下一个三年——我已经习惯等待。

有时会莫名地想,为什么非要处庙堂之高而平治天下?眼下以一幕友之职,何尝不能平治一方。实际上,在乡里,虽能以自己的学识和德行得到与官员同等的尊重。但在史卷长书中,却不能期待留有吾等一席,仅能作为官员的陪衬出现在后人眼中。青史留名,许是我唯一的私心罢。

首席的视野总是最好的,景顾吉知县坐在我的下首。

马背上的南征北战让身为满人的景兄难以静读诗书,满文作文尚且不甚纯熟,何况汉文乎。成为他的刑名钱谷师爷,幸与不幸,殊难断言。

内心深处,我依然向往老人口中那个汉人治下恣意诗书的朝代,对于满人,我无法脱出我的民族予以豁达的包容。当初经人介绍为其幕友,内心本就挣扎,若不是生活所迫,不想眼见百姓在不知乡礼律法的满人治下艰难谋生,我也不致委身于此。

但合作的时日渐长,我方才发觉,景兄确是个毋庸置疑的好官。在这个“陋规”之费盛行的年代,他是我所见索取最小的官员。值得称颂的是,他仅按赋税10%的标准收取“火耗”,以填补日常行政司法之需。甚至,有时候我比之更急于通过“陋规”之费创收。很多人戳我的脊梁骨,骂我助纣为虐。但他们不知道,在朝廷仅提供少量办公费用的境遇下,要维持衙门正常的行政司法运转,不得不靠这些“陋规”提供的收入。景兄这一层级的官员,所得薪俸尚不足以支付延请我的年薪(1500两左右),遑论养其十口之家,负担长随、书吏雇佣之费,招待来往的上级官员,各种名目的“摊捐”、罚俸……实是难以计数。因我的能力与见识,方得将个中矛盾纠葛调解得法,避免景兄捉襟见肘。或可自负地说,正是以我一人之力,保得县衙正常运转。

想及此,不觉偷偷瞅了一眼景兄。任谁都看得出来,他今晚并非真的开怀畅饮,更多时是强颜欢笑。他深知我对功名刻骨的追求,但他亦知晓,在我前往参加会试的三个月中,县衙的一切,便需要他一人担待。虽则一如三年前一般,我已将一切暂托与另一名值得信赖的幕友,然想是他更信赖于我罢。的确,一个满人,待在连汉人官员都深感棘手的乡土社会中,也难怪会滋生出时间亦无法沉淀消弭的惶恐。

随侍他的九年来,我尝试通过官箴书(中国古代为官者入仕必读书)教其如何牧民,如何综合情理法进行司法裁断。然满汉之间文化的隔阂,一直是他无法迈过的深坎。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耗费六年青春方将这些熟习。记得幕学老师授我的第一句话便是,“千人学幕,成者不过百人,入幕者不过数十人”。穷六年之功,得业师秘本相授,习《大清律例》、朝廷典章制度、律例注释、钱谷之学与官场之道。我自认是不具天赋之人,虽有绍兴之水的滋养,然六年为学,竟也夙兴夜寐,悬梁刺股,其间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下席的书吏衙役们划起了酒拳,他们本没有资格与我把酒送行。算是我的心机罢,想让景兄与他们拉近关系,在我进京赶考的日子里,不致为景兄带来太多麻烦。并非我因尔等的贱民身份轻视他们,只是其所言所行,无不印证他们确是乡土社会里的一群小丑:传讯证人,抓捕嫌犯时借机敲诈;未经欠税人同意就代其交纳税金,然后要求加息偿还;下乡催税时滥用职权勒索百姓……个中罪状不可悉数。

但一如我之于景兄,这群人是县衙躯体不可离舍的一部份,不似阑尾发病即可切除。偌大的乡间,若无他们承担着官与民之勾连,国家权力便难以介入乡土社会的权力构建中。面对乡土社会的无为之治,国家的管控时常是乏力的。在乡绅与长老的统治下,初来乍到的官员虽是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实则难以攻破由其二者构筑的乡土堡垒,以实现真的统御,因之不得不依赖于土生土长的衙役书吏以求加速融入当地社会,这也是我常施小恩小惠的缘由。

骨子里倒从未当他们为贱民,时常一起话家长里短,义务为他们的孩子教授课业。我信奉以强力压之不如以德服之,自认理解他们不得已之苦衷:微薄的雇银难以养家糊口,不得不凭借自己的权力,向比之相对优越的百姓盘剥钱财,以供生活度支。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如此急迫地寻找“陋规”之费,我想以此提高他们的薪金,改善其生活境遇。此方是杜绝衙役书吏为祸之要途。

苦心之功,不曾枉费。虽未结下兄弟之谊,他们对我,已然怀有师者之敬。担负之监督衙役书吏行事之责,在这个过程中得以实现。从中悟得,最好的监督便是不要监督,代之以绝对的信赖。

“杨兄,杨兄”,想是觉察到我的失神,景兄拍了拍我的肩膀,“陶员外并一干乡绅来向你敬酒啦。”

哦,差点忘了,这顿酒宴还是他们为我践行而设,赶忙端起酒杯。

只听陶员外说到,“杨师爷此番定能高中,到时可不要忘了我们这几个乡野小民哩!”

“哪里哪里……”

胖乡绅插嘴道,“杨师爷可是吾等楷模,不但精晓律例,还为人刚正,定能得到老天爷的眷顾。”

“过奖过奖……”

此番对话的个中玄机,想必只有我们几人知晓。

那是六年前,于乡试中得举人归来,我所经办的第一起案子:一位寡妇想为自己已故的儿子立子嗣,但夫家宗族反对,理由是她的儿子尚未结婚,没有立他人为子嗣的资格。实是想令其家产永归宗族所有。之前的县官裁令此事由宗族自行讨论决定。但此案一拖十八年仍未达成协议,寡妇又诉至官府以求明断。胖乡绅就是此案中被列为被告的宗族长老。

我躲于屏风后听完两造对案件各自的陈述,景兄至后衙询问我的意见,他倾向于驳回原告的诉请。盖其初来乍到,担心因一起小小的案件遭致当地宗族势力的忌恨,徒增以后结交之难。我提出不同意见,该案中官府应尽之责,在于当宗族尊长威权失度,弱势个体求助官府时,官府应给予其更强有力的保护,以树立官府的权威。故我所书批词为:“嗣子应以寡妇的意愿指定。”景兄信服。当庭宣判后,我将胖乡绅延请至后衙上座,尽述其中利害,劝其莫以些许财产之得失,伤一族和气及尊长威严,胖乡绅亦信服,两家重又修好。我因之与胖乡绅结识,常于闲暇时把酒话桑麻,借机认识不少士绅长老,幸甚幸甚。

回到座位,旋又沉寂下来,众人以为我醉了,不再叨扰,放我一人在旁,各自饮乐。过了一会,我自悄悄踱回家。月色流淌在屋檐的雕饰间,泛着一抹暖光,探进纸窗。妻子抱着两岁的儿子酣然入睡,立于床头,注视着我的挚爱。虽烈酒下肚,夜已深,但从未如此清醒:这是最后一次参加会试了,高中最好,不中也便不再执着,该多陪陪妻儿了。

注:

1. “师爷”实际上是幕友的俗称,古代中国各级官员聘请的私人顾问。师爷始于明朝,兴盛于清朝,在清末新政后逐渐没落。《中华法学大辞典.法律史学卷》解释,清代的幕友是地方官的帮办和顾问,与主官是主宾师友的关系,主官可以延请和辞退幕友,幕友也可以自由选择主人。幕友没有品级、俸禄,接受主官的“束修”(酬金),许多幕友以此为职业,游幕于地方官府之间。幕友均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又掌握“幕学”知识——关于文书案牍、公务程序以及法律、财政等“学问”,以此服务于官府。幕友按其所习有各种“专业”,其中最重要的是“刑名”、“钱谷”两种,分管司法和赋税两种事务,是地方官必须延请的。清代浙江绍兴一带人出外当幕友的很多,人们习称为“绍兴师爷”,幕友在清代文献中也称为幕僚、幕宾。幕友与书吏的区别在于,书吏是衙门的低级属吏,而幕友是地方官私人聘请的帮办和顾问,幕友没有官方身份。清代只有地方官府有幕友,中央各机关没有。

2. “陋规”之费,是指清朝各级政府官员、幕友、吏役通过收受贿赂、浮收征派等途径敛取的俸禄外收入。

3. “火耗”,将百姓赋税缴纳的碎银重铸成银锭或元宝过程中的损耗,这种损耗也让百姓在上交碎银时一并补足,一般为赋税的百分之十,但州县常提高火耗标准,以此“创收”,是“陋规”之费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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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毅

杨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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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刑事法律、监察法制研究者。联系方式:yanglinyi090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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