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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术评价的理念和机制,起源于欧美。引入中国后,对推动中国学术的发展,起到很大作用。但也出现了较严重的“水土不服”之异变,比如学者抄袭丑闻不断、一稿多投、自我重复、“以刊评文”、SCI/SSCI崇拜等。在欧美运转尚算良好的评价机制,为何在中国却乱象丛生?

近日,《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起了对这一话题的探讨。首期邀请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李剑鸣教授、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王宁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许纪霖教授,从人文社科学界现状出发,就这个话题发表各自的看法。

李剑鸣教授认为,学术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评价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评判学术的进展,鉴别学者的贡献,规范学术行为,激发学者的创造力,进而推动学术发展。而学者个人的职位升迁、工作报酬、专业声望和学术地位,以及学术机构在本行业中的声誉和竞争力,也离不开学术评价。但中国传统学术没有系统的评价体系,仅以同行“口碑”评价,受人缘、师承、利益影响较大。建立现代学术评价体系,意在寻求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在这个体系中,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学术评奖是三个重要的平台。

中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形式上构建了以这三个平台为基础的学术评价体系,作用显著。王宁教授以基于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两大数据库确立的评价标准为例,认为这个标准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国际化进程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已经走出一味追踪西方学界或干脆自我封闭或自娱自乐的怪圈,开始关注整个国际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前沿理论课题并得到西方乃至国际学界的瞩目了。”(王宁语)

但在许纪霖教授看来,多数高校或机构将学者在规定期刊上发文数量作为年度考核和升等的重要指标,这种对各项指标简单相加的量化管理无法真正评价文章的好坏、学者的优秀与否。正是这种简化、实用的官僚管理制度使得人文学科评价丧失了所应有的价值尺度,使得许多学者,尤其是年轻研究人员疲于奔命,出不了一流成果。许教授认为,一流成果大多是闲暇的产物。

如何让学者拥有这种“闲暇”?许教授认为,要将学术评价交回学术共同体,通过共同体内部的竞争性评审、对学术的专业讨论、多种价值与利益的博弈、协商与投票,逐步建立起学术共同体的内在价值标准和程序性规范。同时,让人文学科学者获得维持较体面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无需利用申请课题项目变通性补贴家用;依兴趣和自主判断进行自由研究,无需迫于升等压力和职位竞争而利用短平快作品应付量化指标。

对于管理者担心的,学者们有了舒适的环境,懒惰成性、疏于研究怎么办?确实,采用量化管理方式,能让混饭吃的研究者惶惶不可终日,却也让真正喜爱学术研究的学者疲于完成规定指标。许教授认为,一个好的学术评价体制,不能让优异者与平庸者在同一条跑道上疲于奔命,不如适度容忍平庸者,让学术精英有自己的自由创造的空间。

除了反思量化管理的弊端,三位教授一致批判现行学术著作的出版体制。“给钱就能出书”,缺少审稿环节,出版后也没有合理的评价机制,使得学术出版物难以作为学术评价参数。正是由于这些弊端,有些高校或机构甚至取消以出版物作为学者的考核或评级标准,只审核论文发表情况。

不过,李剑鸣教授的思考不止于制度层面,他认为,“任何本身良好的制度和方式,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由文化特性不同的人来操作,就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

学术期刊、出版物、学术会议、学术评奖,都需要“同行评议”(peer review),但在中国,这正是被异化得最严重的非制度性因素。李剑鸣教授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权力部门的过度介入。政府机构控制的评审项目,“无论立项还是奖励,举凡专家的遴选,评议对象的选定,评议程序的安排,评议结果的确定、公布和利用,全由管理部门一手操控。”二是人情和金钱,师承、同学以及利益交换形成的“人情”在学术评价中具有一边倒的影响力。即便匿名评价,也可以从风格和论证的内容猜出作者。官方评审中的政策倾斜,照顾某些类别的人群或地区则是一种官方“人情”;三是学术标准的缺失。“有些学科在整体上缺乏学术标准,不能对一篇论文、一部书稿和一个课题的学术价值做出确切的评价,其评价方式带有“口碑”式的模糊性。”

比许纪霖教授将学术评价交还学术共同体的建议更进一步,李剑鸣教授认为,中国不是没有学术共同体,而是没有建立自律性的学术共同体。李教授以美国为例,总结了自律性学术共同体的四个显著特征:一是自主结社,学者以专业为基础结成学术团体,仅需履行注册的法律手续,无需权力机构批准。同人刊物不以刊号为限即可实现连续出版。二是自主运作,依托学术团体、学术期刊或学者自行发起学术会议,举办学术评奖,以树立学术标杆。三是“自主立法”,包括制定学术规范,建立学术标准,形成学术伦理准则。四是自主约束,共同体成员基于信誉、良知和羞耻感为自己的学术行为负责,共同体则有对违规学者“追责”的权力。学术评价应是这样的自律性学术共同体的内部事务,而排斥外来权力的干涉。

李教授认为,正是由于中国尚未建立这样自律性的学术共同体,以至本身良好的制度和方式被异化。现代学术评价体系的运转方式,是具备上述特征的学术共同体,借助学术会议、专业刊物、学术评奖等方式,借助学术成果来评价其作者和作者所在的机构。正因为缺少自律性的学术共同体,管理部门的介入便难以避免,而这些机构专业化程度低,因此偏好清楚明确、可操作性强、可比度高的量化管理。

李教授并未详述如何才能建立一个自律性的学术共同体。不过,他提到,这样的学术共同体离不开自由、平等和民主的社会政治环境。李教授以在美国的见闻勾勒出这样一幅画面:在那里,人群中形成“自发秩序”的能力是十分突出的。学术是自由而开放的领地,任何垄断和霸权都不为共同体所接受;学术评价也是自由、平等的对话,尖锐的观点对立,激烈的学术争论,通常不涉及个人恩怨和私人感情。依靠学者缴纳的会费和其他募捐,而不是政府拨款或单个人捐赠,是学术共同体自主性基础的保障。虽然政府和大学也可能干涉学术评价,但是这些干涉通常会受到学术共同体的一致抵制。而且,自由表达的权利,终身教职的制度,都能起到保护学者、维护学术共同体的自主性的作用。

李教授当然也提到,美国的学术评价体系并不是没有弊端,当下言必称美国也容易遭致反感。但作为参照欧美经验建立起来的现代学术评价体系,不能仅仅因为这种反感的情绪,或追求所谓“中国特色”而排斥其正面的经验。

不过,三位教授在文中都回避了大陆目前的政治现实,并未说明自主的学术共同体或学术评价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是否可能实现或存在。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负责人如是要求学者,“一定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统一起来,寓政治于学术之中,寓马克思主义道理于学理之中,将把住方向贯穿于一切科研活动的导向之中”,并再次明确,“中国社会科学院不是‘自由撰稿人’的松散联盟,而是党领导的宣传思想的重要战线、学术理论的重要机构、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显然,“正确的政治方向”必然会成为学术评价的重要而明确的标准,但问题在于,由谁来判断,如何判断?更进一步问,政治力量的介入会如何影响学术发展?为什么必须要由自主的学术共同体主导学术评价而排斥政治力量的干预?由政治力量主导的学术共同体,与产出国际水准的学者和学术成果之间,存在怎样的紧张关系?无论是倡导学术自由的一方,还是主张政治主导的一方,都需要认真回答这些问题。

 

★本文整理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29卷,“自律的学术共同体与合理的学术评价”(李剑鸣)、“回归学术共同体的内在价值尺度”(许纪霖)、“人文社会科学的多元评价机制——超越SSCI和A&HCI的模式”(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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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毅

杨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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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刑事法律、监察法制研究者。联系方式:yanglinyi090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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